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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菲特不再使用價值投資法了?

作者:洪鑒穩   |   2018 / 04 / 12

文章來源:智股網價值知識   |   圖片來源:knowledger

 

針對巴菲特的投資法,最近這幾年經常出現一些奇特的言論,主張巴菲特的投資方式已跟過去大不同,所以價值投資法的適用性已不比以往。例如:

 

「價值投資還有效嗎?你看看周圍有幾個人現在是靠價值投資賺錢的?」

 

「巴菲特那套價值投資法聽起來很好,但是不適合台股!」

 

「巴菲特只是被全球金融業者用來造神的行銷手法。」

 

「巴菲特過去使用的方法只是趁火打劫的投資法,現在他已變身成經營者的角色。」

 

「巴菲特已不再是價值投資人了,他現在是經營者,所以不要再模仿他的投資模式。」

 

過去,巴菲特的投資方式確實是以”純買股投資”的角度為出發點,也就是以便宜的價格買進一家體質優異的好公司,而後長期持有直到價格變得太貴,或是體質產生變化,才會選擇賣出。而現今他是以併購為主的投資方式,也就是買進某家好公司大部分的股權,並取得它的控制權,這不僅能分享獲利外,更有指派經理人的權利。

 

基於這樣的變化,於是有些人就開始主張,價值投資法已不再適用於現在的市場,而且更不適用於台股,所以有些人甚至還建議不應該再學巴菲特的價值投資法,因為這樣的投資法已過時了。我必須說,會有這樣想法的投資人,很可能的原因是它對價值投資法的了解並不透徹,或是對巴菲特的投資思維不甚了解。

 

併購vs純買股投資 公司體質

首先,不管是併購或是純買股投資,巴菲特對於他有興趣的公司,整個思考模式的大方向仍然是一樣的,也就是對於他所想要併購,或是只想要純買股投資的公司,他一樣都會優先考量公司的長期競爭優勢,以及原本舊有經營團隊本身的能力。

 

這是價值投資法中最基本的觀察重點,對於巴菲特想要併購的公司,他並不期待他自己會有能力去改變它什麼,或甚至直接去經營他,這與大部分台灣企業的老闆思維上有很大的差異。對他本人而言,最好的條件就是一家公司本身就具有強大的競爭優勢,而且本來就有能夠勝任的管理階層就定位,所以他並不需要去改變這家公司什麼事,它就能持續成長,並持續為母公司波克夏賺進越來越高的獲利。

 

重點是,對巴菲特而言,畢竟公司是買來賺錢的,並非是買來改的。

 

併購vs買股-買入價格

就我個人觀察,巴菲特近幾年所併購的公司,買進的股權並非是以相當便宜的價格買進,但是,卻也不會很貴,也就是說,巴菲特的底線是至少得以合理的價格買進一家公司的股權。

 

他在這兩年的年報中都有提到,這兩年的時期,很難用很便宜的價格買進好的公司,最主要的原因是許多企業的經營者現在都願意承擔更高的風險,願意以相當昂貴的價格併購其他的公司,這自然會拉抬那些想要被併購的公司股價行情。

 

但是,對於巴菲特與他的合夥人查理蒙格而言,他們並不會因此冒然以過於昂貴的價格來併購任何一家公司。不管是併購,或只是純買股投資,以過高的價格買進一家公司的股權,本身就是一種瘋狂的行為。

 

在這次最新的年報中,巴菲特提到,由於現金借貸的成本相當便宜(低利率),促使許多企業的執行長願意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取得更多的資金,再用借來的資金進行許多併購,即使收購的價格超高,但母公司的盈餘卻能因此提振,這會使公司的財報更為美化,而公司的股價也將更具有上漲的潛力。

 

但這對巴菲特而言,他認為這樣的作法並不是正確的做法,而且對股東而言,更是一種損害:

 

  1. 利用財務槓桿的做法取得更多的資金,會使公司的體質受到影響,在債台高築之下,易使公司對未來風險的承擔力下降。
  2. 用過高的價格併購任何公司,本身就是一種相當冒險的行為,而且不合乎投資的效益。

 

所以,不管是併購或是純買股投資,對巴菲特而言,都必須得要以合理,或是便宜的價格買進,這是必要的堅持。

 

併購vs純買股投資 長期持有

對巴菲特而言,不管是併購或是純買股投資,都是以長期投資的態度買進公司的股權或股票,他並不會因為只是要純買股投資,就會選擇短期內獲利了結,賣出股票。有關這點,不管他的投資方式如何演變或進化,都是始終如一。

 

 

併購vs純買股投資 指派經理人的權利

要說併購與單純買股投資,最大的差異就是這項,當你取得一家公司的經營權,就有指派經理人的權力,當然,你的權力越大,責任自然也就越大。

 

當你發現一家公司的經理人不適任時,就得趕進撤換,雖然如此,但巴菲特在併購一家公司時,仍然是相當注重原本舊有經營團隊的實力。他並不會因為併購了一家公司後,就隨即開始撤換經營團隊,對他而言,這可能會是一件相當困擾的事情,而且撤換經理人本身就是一件相當冒險的行動。

 

所以,不管是純買股投資,或是併購一家公司,巴菲特仍然相當注重舊有經營團隊的經營實力。面對現今任何產業都是高度競爭的環境,這點尤其重要,因為有實力的經營團隊,才會有能力克服未來的挑戰,並帶領公司持續成長。有道是人對了,事情才會對,就是這個道理。

 

總結:

巴菲特在最新的年報說,他在考量新的併購標的時,最重視的重點包含:

 

公司的長期競爭優勢。

有能力又優質的管理階層。

公司獲利相對股東權益的比率。

內部成長的機會。

合理的併購價格。

 

就以上這五點而言,我個人實在看不出巴菲特的投資法出現了什麼重大的變化,而且這些重點也是價值投資的的關鍵重點。一切仍然是以好的價格買進好的公司,並且長期持有,不管是併購或是純投資,都是同樣的概念,唯一差別是併購得擔起更多的責任,但也取得了更多的控制權。巴菲特在去年的採訪中曾說過,他認為在未來百年內,價值投資法並不需要去改變它什麼,它仍然會是最可行的投資方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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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股網  投資執行長

洪鑑穩

 

圖片來源:knowledg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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